根据各年级培养方案要求,社会实践(假期实践)环节的完成要求如下:
 
  
   | 年级 | 实践名称 | 学分 | 报告篇数 | 提交办法 | 
  
   | 2016级 | 假期实践(假期见闻) | 2 | 2篇 | 路径:办事大厅→实践成绩管理(APP)→文档上传(菜单)→上传需要批阅的实践课程文档(文档必须为PDF格式)→待教师批阅后,学生可查看文档得分及评语。 | 
  
   | 2017级 | 社会实践/国际交流 | 1 | 1篇 | 
  
   | 2018级 | 社会实践/国际交流 | 1 | 1篇 | 
  
   | 注意:该项实践环节除了在系统提交实践报告外,还要通过院团委的实践认定,方可获得学分。实践认定办法请查看院团委的相关通知和规定。 各位同学务必在大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实践报告的提交,以备学校的检查。 |